富联注册: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3月14日市人社局消息,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我市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1号)进行的。按照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85%调整为我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此比例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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